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告知书

方圆天成   2019-08-30 本文章309阅读

致尊敬的方圆天成投资者:

 

 感谢您认(申)购方圆天成资产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。

 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,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,应向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投资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本公司现就控股股东变更事宜公告如下:

 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,由郭飞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)变更为上海方圆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郭飞武先生个人独立出资的一人有限公司),本公司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仍为郭飞武,未发生变更

 本公司股东已于20190530日作出《股东会决议》,上述股权变更已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。 

 就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事宜,本公司将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中基协发[2016]4号)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,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并提交专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,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项变更登记事宜。

 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对基金产品的运作不造成影响。

 

 特此告知。

 

 

方圆天成资产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

2019年8月30日